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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阳区检察院依托与广阳区河长制办公室会签的《关于协同推进廊坊市广阳区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协作机制,督促区水利局对辖区一座病险水闸依法进行拆除,扎实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做深做实。
该案系广阳区检察院与广阳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协作机制在巡河过程中依职权发现。经实地踏勘,该处属于桥闸一体建筑,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多年运行,建筑物表面钙化及裂纹、裂缝严重,甚至产生露筋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在汛期,由于闸门不能正常启闭,给度汛带来压力。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辖区内河渠行洪安全,广阳区检察院向区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人、行车及行洪安全。水利部门采纳建议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处水闸依法拆除。广阳区检察院同步监督弃用桥梁拆除工作。
广阳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河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符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条件的线索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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