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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在老河口市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案中,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挽救企业同时促进其合规守法经营。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凌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行为保全裁定中,人民法院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
据悉,典型案例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沈阳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令浑南区农业农村局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
此外,典型案例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东营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发展系列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妥善化解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确保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能动司法,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记者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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